时间:2012年10月18日—10月21日 地点: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
建立重大疾病补偿机制。对0—14周岁参合儿童患有急性白血病的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采取手术治疗的;对参合农民患有重性精神疾病;乳腺癌、宫颈癌采取手术治疗的;终末期肾病采取血液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治疗的;血友病等以上七种重大疾病的,在枣庄市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,医药费用中的可纳入补偿部分,扣除起伏线后按以下比例补偿,二级定点医疗机构,起付线为300元,起付线以上部分按80%比例补偿;三级定点医疗机构,起付线为500元,起付线以上部分按70%比例补偿;封顶线与其他一般性疾病住院报销累加,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为15万元。
据统计,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8年来,滕州市已累计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6.54亿元,受益人次达763万人次,6311人次报销金额在1万元以上,大大缓解了农民群众“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”问题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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