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阳:“三查”举措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监管水平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近日,莱阳市卫生局结合工作实际,推行“三查”监管举措,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监管水平不断提高。
一是单位自查。组织各医疗机构结合农村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及规范化诊所建设,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,对照有关工作标准,定期对本单位依法执业、医疗文书、医疗废物管理、消毒隔离等工作情况进行自查,对自查发现的问题,立即进行整改,做到边检查边整改,以检查促整改,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。
二是定期督查。建立每季度一督查、每半年一考核的监管机制,成立业务工作督查组,对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、人员资质、规章制度落实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,发现问题当场反馈,责令立即制定整改方案,做到定时间、定责任、定措施、定人员,限期进行整改,促进医疗机构管理不断规范。
三是不定期抽查。在各单位自查自改、定期督查的基础上,莱阳市卫生局不定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督查,特别是对社会办诊所、卫生所以及存在问题较多、整改不及时的单位,加大抽查频次,确保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,保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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